凡固定资产(土地、厂房、设备,下同)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(含1亿元)土地转让费3万元/亩包干;
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-1亿元的(含5000万元)土地转让费4万元/亩包干;
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-5000万元的(含3000万元)土地转让费按5万元/亩包干;
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-3000万元的(含1000万元),土地转让费按6.8万元/亩包干;
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,土地转让费由投资者按国家政策据实出资办理。
对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,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,即投资前两年全额奖励企业,后三年减半奖励。特别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、“特事特办”的办法,给予更优惠的政策。